注    册
密 码 忘记密码
保存密码         取消
注    册
密 码 忘记密码
保存密码         取消

我的日志

对“税负痛苦指数”可以不予理会吗?

分类:社会漫议
2007.6.2 10:21 作者:阿w | 评论:1 | 阅读:0
 
 

中国新闻网20070516日报道:根据《福布斯》最新出炉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中国继续是亚洲经济体中税务最重的国家,全球排名第三,税负痛苦指数是一百五十二。仅低于法国和比利时。《福布斯》在报告中指出,中国今年的表现有明显改善,它展开的税务改革计划,使税负痛苦指数下降了八点,在全球排名从第二位退到第三位,“而且各种迹象显示中国明年的排名还会再下调。”这一排名自然引起了国人的关注。

中国的税负真的这么高吗?国家税务总局计统司司长舒启明近日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的宏观税负在国际上仍属较低水平。税务专家则表示,排行榜娱乐性强于科学性。舒启明说,总体来看,不论是否包含社会保障税,中国宏观与国税负际水平相比都属于较低水平,不含社保基金的宏观大大税负低于大部分工业国家,含社保基金的宏观2005税负年为20%。工业化国家包含社会保障税的宏观,比税负中国同期宏观水平税负高出一倍多。发展中国家包含社会保障税的宏观,税负也比中国2005年的宏观水平税负高出69个百分点。 统计显示,去年,全国未扣减出口退税的税收收入为37636亿元,较上年增长21.9%,增收6770亿元。据此计算,我国去年宏观为18税负%,比2005年小涨0.5个百分点,但仍低于发展中国家3个百分点左右,比发达国家低约12个百分点。

笔者对税收的政策理论是门外汉,对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了解也很有限。但作为纳税人,对税负问题却不可能漠不关心。我认为,福布斯的排行榜自然不会是十分严谨科学的,但对其统计结果以“娱乐性强于科学性”一句话加以简单否定,不予理会,也未必妥当。因为这些年企业和居民普遍感觉税负加重,并非是由于这个排行榜的缘故。谁都知道,纳税人的感觉是从纳税实际中产生,并非是把自己承担的税负拿去和别的国家相比较的结果。

笔者认为,从国家管理的角度,倒是很有必要借此对我国的税收政策和制度加以审视,并进一步改革完善。

在这里,笔者不揣冒昧,对舒启明司长的解释提出两点疑问,就教于行家。

首先,我国的实际税负是否包括各种行政收费?诚然,该排行榜是用最高法定税率作为税负指数的计算依据的。我国税收实际征收中并没有完全按最高法定税率执行。但是,我国在税收之外,还存在着各种法律政策允许的和不允许的收费。这些收费在各级财政收入中所占比例相当大。在一些地方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收入中,收费收入甚至超过税收所占的比例。舒启明司长所计算的税负中包括没包括行政收费呢?看来是没有的。试想,如果把税收中不到位的部分减去,而把各种收费加入税负总量,那么,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将是全球第几呢?

其次,实际税务征收与最高法定税率之间的差距,包括减免税(据专家们粗略匡算,中国减免税政策规定会使宏观税负理论上降低10%左右),是否可以降低所有纳税人的税负痛苦指数呢?我以为不能。因为这种差距以及减免并不是平均按比例分摊到所有纳税人身上的。也就是说,有的纳税企业和居民是按最高法定税率纳税的,并且没有享受到减免税的优惠。据我所知,在税收实际执行中,愈是纳税大户愈容易得到降低税率和减免税的待遇,而普通纳税企业或居民却很难享受到这种待遇。这种看似很难说通的现象其实不难理解:由于税收存在着国地税双轨制,国税部分只要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是很乐意“涵养税源”、蓄税于民(企业)的。地税部分则由于地方财政增长的迫切需要,历来是强调“应收尽收”、不留余地的。由于纳税大户在纳税人中所占比例相对较小,而占较大比例的普通纳税人却承受着法定最高税率,自然感觉税负沉重,他们的税负痛苦指数怎么会因为司长和专家的一番解释就降低下来呢?

前些年,笔者所在地区地税系统推出了一位先进典型。这位同志是一个贫困乡的地税所长,为了做到应收尽收,他走村串户、登门入室,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收起来的税却很有限。最典型的一次,是他写完了一本税票,所收税款还不到一百元。因为他的收税对象都是些豆腐挑子、货郎担子。在发达一些的地区,他收的这些税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他的工作精神固然很可敬佩,但这一例子也说明,越是在贫困落后地区,纳税人应缴税款是不可能被减免的。

两点疑问之后,对税制改革提几点浅薄的建议和期望:

第一,尽快合并国地税务系统,变税收双轨制为单轨制。双轨制的好处是中央财政可以最大限度地集中财力,其不足是削弱了地方财政的聚财能力和地方经济的发展能力。虽然国家近年加大了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力度作为弥补,但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日益严重。“跑部钱进”已经成了各地心照不宣的秘密,“对上争取”的成本正越来越大,其中的猫腻将是一个难以估量的黑洞。同时由于双轨制的存在,导致税负不均,税收成本加大,影响了国家税收制度的权威性,也影响了纳税人对国家税收政策的信任度。

第二,参照应税依据和实际征收水平,把虚高的最高法定税率降下来,并规范减免税政策。降下来之后,严格执行新的税率,税收总量只会增加,不会减少,但将更趋合理。而最高法定税率与实际征收水平之间存在差距,以及减免税政策的混乱,就会给税务机关及某些个人权力寻租留下空间,差距越大这种空间就越大。这是产生腐败的根源之一。取消了这种差距,规范了减免税政策,就杜绝了这种根源。

第三,加快费改税的步伐。把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费项目尽快取消,把合理的收费项目改为税收项目,从而逐步实现税费合一。这样,纳税人纳税纳得心里明白,自觉纳税的积极性会越来越高;所缴纳税款也能得到较严格监控之下的较合理使用。现在,收费项目多而杂,收费总额过大,也是腐败产生的重要根源之一。许多政府部门难以遏止的奢侈之风,就是以收费为其经费来源的。许多官员的贪污腐败,也都和收费大有关系。

第四,随着经济发展和总量增加,逐步降低税负水平。经济发展应该让全体国民尤其是大多数中低收入的国民能够分享到发展成果。税负痛苦指数降下来,幸福指数才能升上去。逐步降低税负,是增加人民群众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必要条件,也是实现社会和谐、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因素。国家免除农业税深得农民拥护,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第五,随着国家税收总量的快速增加,结合社会发展模式的逐步演化,国家税收应更多地用于社会各项事业。近年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递增,财政收入则是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长,居民收入水平却增长极为缓慢,说明国家从经济发展中得到的好处是大大高于民众得到的实惠的。当然,国家税收具有“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的本质属性,如果把税收中越来越大的比例用于关系民生的各项社会事业,也可以转化为民众得到的实惠。例如,加大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环保等方面的投入,就可以减轻人民负担,并提高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质量;至于增加对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解决全体国民老有所养的问题等等,也应该加紧实行了。

 
博客网版权所有

你可以通过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http://wbh7305.bokee.com/viewdiary.15937914.html

            只有“好学生”犯罪... 上一篇 | 下一篇 5000万,值得大...

我的广告

我的搜索

文章评论

添加评论

已有1位对此文章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昵  称:  主  页: (选填)
验证码: 

最新文章

定制广告

定制广告